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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与《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为职工抵御风险提供双重保障

   2010-07-22  

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日益提高,除了在家庭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外,也在社会各行各业实现着自身的价值。女性承担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和生活负担,随之而来的健康问题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20102月,北京市政府发布了《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科技攻关与管理实施方案》,其中威胁女性健康的宫颈癌、乳腺癌赫然名列十大危险疾病当中,而且发病率近几年呈现出高发、低龄化趋势。可见,女性健康问题不容忽视。

北京市总工会十分重视女职工的健康保障,为了给首都女职工提供贴心的健康保障,减轻女职工医疗负担,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1997年就推出了关爱女职工的互助保障计划,十年保障历程,姐妹互助情深。2007年底北京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按照全总互助会的精神,通过多次调研、调整,推出《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囊括了子宫颈癌、输卵管恶性肿瘤、子宫内膜癌、绒毛膜癌、卵巢癌、乳腺癌等六种疾病,保费调整为每份36元,保障期为两年,同时又增设了一次给付的康复休养金2000元和住院后每份26/日的生活补助金,领取互助金额度从每份10000元增加到每份最高16680元,减责期缩短到90天。减责期内的慰问金提高到每份1000元,使保障的范围更加广泛,力度更大。截止到20106月,《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累计赔付 443人,共计720万元。这项保障计划真正成为在职女职工的贴心保障。

除了《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外,北京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开展的《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也深受广大职工的欢迎,它不仅为所有男职工提供了一份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保障,也包含了女职工所有特殊疾病的保障,可以说为女职工提供了双重保障。受到职工广泛认可是因为这项保障计划包含首都十大易患危险疾病中的癌症,所以一经推出,受到全市职工的欢迎,提高了大家的参保积极性。

为了进一步增强职工的保障水平,更有效地降低职工的医疗负担,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按照全总互助会的要求,经市总领导批准,决定从201061,在保费不变的基础上对《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进行调整,在原有九类重大疾病(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旁路>搭桥术、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白血病、颅内原发肿瘤术、严重烧烫伤、截瘫)的基础上增加了多个肢体缺失、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两类重大疾病病种,共保十一类大病,并将参保份数由两份提高至四份。截止目前,《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累计赔付258人,共计170万元。

现行的《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与《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所保障的六种(子宫颈癌、输卵管恶性肿瘤、子宫内膜癌、绒毛膜癌、卵巢癌、乳腺癌)女性特殊疾病不相冲突,出险后,两个保障计划分别赔付,职工可同时获得双重保障,最高可获得73760元的互助赔付金。

目前这两项保障计划已成为全市职工心目中的品牌产品,是最受职工欢迎的保障计划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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