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1 本文被访问次数:21049
根据北京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北京市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招录公告》资格审查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原定于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9日9:00—12:00,13:00—19:00进行的线下资格审查,原需审查材料在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附件要求:
(一)附件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户口页(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户口页);
3.学历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及学校证明),报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4.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二)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件、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只需上传含有效信息的内页,封面、封底、空白页面不需上传。
(三)所有附件应为证件、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扫描为PDF格式),按上述附件顺序编号并统一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上传至系统,压缩文件命名为“报考区+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
三、面试前将对审查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有关工作将与面试安排同步发布。
四、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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