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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的产假是如何计算的?

   2014-09-07  

答: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女职工的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女职工生育同时符合难产、多胞胎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的产假天数累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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