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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强工会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11-05   本文被访问次数:20473

 

京工发2013〕45
 
各区、县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关于加强工会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总工会十二届85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总工会
2013年10月30日    
 
 
关于加强工会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1+9”文件精神,落实“工会信息采集工作库是工会工作生命线”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工会信息采集更新工作,保障工会信息采集工作库的鲜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在北京工会十三大召开前,全市各级工会组织集中开展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实现工会信息应采尽采、准确有效、更新及时的目标:会员信息采集率区县达到95%以上,产业达到98%以上;会员档案合格率达到100%;单位档案合格率达到100%;会员信息准确率达到95%以上;有效手机号码采集率达到80%以上。在此基础上推动建立信息采集更新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      工作内容
(一)开展信息采集“回头看”利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各区县总工会、产业工会对经过4年多时间形成的工会信息采集工作库进行盘点,集中开展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见附件1。
(二)建立信息采集更新长效机制:
1.明确职责
市总工会负责统一规划、协调、指导区县总工会、产业工会的信息采集更新工作。
区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作为信息采集更新工作的责任主体,加强对本区县、产业的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日常的培训和指导;并将信息采集更新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
局、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工会和街道乡镇总工会负责日常工会信息、单位信息和会员信息的采集更新工作;及时落实上级工会信息采集更新通知;针对在信息采集和运用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对信息采集管理软件提出升级的意见和建议。
2.开展核查
定期开展核查,每年10月全市集中进行工会信息采集更新工作,11月针对全市采集的信息的质量进行集中检查。
加强日常核查,市总针对各基层工会在信息采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信息采集管理软件友情提醒的方式,及时告知各区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目前信息采集管理软件友情提醒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年之内会员信息没有做过任何修改的单位、采集会员人数在5人以下的单位、会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做保留会籍操作的单位,发送会员服务活动信息失败的无效手机号码的会员。各区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应及时进行处理。每月由12351职工服务热线针对各区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未及时处理的问题通过电话、短信和派单等形式进行督促。
3.监督考核
市总工会制定信息采集更新考核办法,将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的工会信息采集更新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中,并加大信息准确率的考核权重。在三级服务体系工作平台的工作考评模块实时公布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信息采集更新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将信息采集更新工作纳入本区县、产业的工作考核中,制订具体的考核办法,杜绝基层工会组织为保持办卡率、采集率和建会率而采取不规范的信息采集更新行为。
三、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工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工会信息采集工作库是工会工作生命线”指导精神,加强政策、资金、人员支持力度。各级工会主要负责人是信息采集更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组织隶属关系有序开展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要及时指导、督促基层工会组织实施信息采集更新工作,确保工会信息应采尽采、准确有效、更新及时。
(二)切实履职,强化考核
各级工会组织应根据此项工作的目标和内容,切实履行职责,将信息采集更新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核查落实。同时根据市总工会考核办法,制定本区县、产业的考核办法。增加会员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在年度考核中所占的权重。
(三)加大投入,保障实施
各级工会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更新工作,并将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和电子邮件)报上级工会备案。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将负责信息采集更新工作的负责人信息报市总基层指导部备案。
各区县总工会,局、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工会要为信息采集更新工作提供保障,为本区域内职工服务中心、工会服务站、职工之家统一配发身份证读卡器,为开展现场采集工作人员配备笔记本电脑和无线上网卡,以提高信息采集更新工作的便捷性和信息的准确率(身份证读卡器的型号要求详见附件2)。
要加大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软硬件建设,及时更新和扩大运行储存设备,提升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承载能力。
 
附件:1. 2013年信息采集“回头看”工作方案
      2. 关于购买身份证读卡器的说明
 
 
 
 
 
附件1
 
2013年信息采集“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工会信息采集工作库准确、鲜活,更好地为北京工会十三大召开提供数据服务,计划今年第四季度开展信息采集“回头看”,重点对四年来采集的信息进行集中梳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3年,会员信息采集率区县达到95%以上,产业达到98%以上;会员档案合格率达到100%;单位档案合格率达到100%;会员信息准确率达到95%以上;有效手机号码采集率达到80%以上。
会员信息采集率=已采集合格会员档案数/上年年统数据会员数*100%
会员档案合格率=合格会员档案数/已采集会员数*100%
单位档案合格率=合格单位档案数/已采集单位数*100%
会员信息准确率=(合格会员档案数-软件提醒需要修改但没有修改的会员数)/合格会员档案数*50%+抽查会员中信息准确的会员数/抽查会员数*50%
有效手机号码采集率=已采集有效手机号码的会员数/已采集合格会员数*100%
二、工作任务
(一)    核查已建会未采集单位的信息,解决应采未采问题。采集其工会信息、单位信息、会员信息。
(二)    核查已采集单位的会员信息,解决漏采问题。采集漏采的会员信息。
(三)      修改错误信息。
1.工会名称不规范不完整的修改成工会全称。
2.单位名称不规范不完整的修改成单位全称。
3.工会类型填写错误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格式错误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唯一的核实之后进行修改。
5.会员信息中身份证号填写错误或者身份证号重复采集的核实之后进行修改。
6.会员信息中姓名与银行办卡数据不一致的核实之后进行修改。
(四)    补充完整信息。
1. 工会信息中的工会名称、工会类型、联系人、电子邮箱
等必填项目及时补充完整。
2.单位信息中的国民经济行业、单位类别、组织机构代码等必填项目及时补充完整。
3.会员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学历、就业状态、技能等级等必填项目及时补充完整。
(五)    变更动态信息。
1. 对已不在本系统或本区域经营的单位做转出处理。
2. 对已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会员做会籍转出。
3. 对新调入本单位工作的会员做会籍转入。
4. 对已退休的会员做会籍保留。
5. 工会信息中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项目有变化的及时调整。
6. 单位信息中的联系电话、负责人、职工人数、会员人数等项目有变化的及时调整。
7. 会员信息中学历、就业状态、技能等级、手机号码等项目有变化的及时调整。
(六)    删除已经采集但没有建会的单位信息。
(七)    补充更新会员的有效手机号码。
(八)    针对市三级服务体系工作平台以电话、短信、派单和信息采集管理软件提醒等形式通知的信息采集更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三、实现方式
(一)    各级工会可以采取送服务到基层的方式,在被采集单位现场,通过使用身份证读卡器读取会员身份证的方式,直接采集或更改会员信息。
(二)    各级工会可以导出某个工会组织的会员名单、单位信息表,交由基层工会核查,并根据基层工会核查的结果更改信息。
各级工会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实现方式。
四、进度安排
(一)    部署动员
11月1日召开三级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全面部署工会信息采集更新工作。
(二)    组织培训
11月5日市总工会针对区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进行信息采集“回头看”工作的培训。区县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要对基层工会负责信息采集更新工作的工会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三)    组织实施
为了使工作更加顺利有序,组织实施工作分成两个批次开展。
第一批次:11月6日至11月20日,各产业工会开展信息采集“回头看”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批次:11月21日至12月20日,各区县总工会开展信息采集“回头看”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    检查验收
市总工会从11月21日开始对各产业工会进行信息采集“回头看”工作质量的检查验收。
市总工会从12月21日开始对各区县总工会进行信息采集“回头看”工作质量的检查验收。
市总工会通过会员信息采集工作库与其他工作库自动比对,12351热线抽样调查等方式,生成检查验收结果,并在三级服务体系工作平台的工作考评模块实时公布,成绩纳入市总工会年度考核。
 
 
 
 
 
附件2
 
关于购买身份证读卡器的说明
 
会员管理软件具备利用身份证读卡器自动录入会员信息的功能。使用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更新会员信息,降低了工作难度和强度,提高了信息采集的准确率;同时,按照身份证优先的原则,通过刷身份证就可以转入会员关系,提高信息采集更新工作的便捷性。目前会员管理软件支持的身份证读卡器的型号为精伦iDR210,价格约1868/台。根据部分单位在购置、使用身份证读卡器和享受售后服务的情况,推荐两家销售该型号身份证读卡器的公司,供各单位选购:
1. 北京俊轶时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285283613910714862
2. 美利津(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467617713911539996
 
 
      
 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30印发

本文编辑: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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