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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工作的通知

   2010-07-21  

京工发〔201037

 

 

各区、县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工会各有关部门:

在全市各级工会普遍开展对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活动中,困难单亲女职工家庭因其特殊性,一直是各级工会帮扶的重点。北京市总工会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开展了“珍贝阳光助学”活动,帮助特困单亲家庭中的优秀子女完成学业,让他们成为国家有用之才,报效社会,回馈家庭,从根本上改变了家庭的生活状况,收到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又整合社会资源,将对全部在档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学费实行救助,现将开展“2010年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数据库中,且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含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单亲女职工。其中,子女今年6月参加高考,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由各级工会指导并帮助其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申请民政部门的一次性入学补助金4000元。

二、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参照下表:

 

子女

就学阶段

学前教

育阶段

义务教

育阶段

高中阶段

(高中、中职)

高等教育阶段

高中教

育阶段

职业教

育阶段

高职

专科

(一年级除外)

全日制

本科

(一年级除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补助标准

(元//年)

3000

300

  2000

   4000

               

三、救助资金来源

救助资金来源为北京市温暖基金会“淦清助学基金”及“京汉单亲母亲爱心基金”。

四、救助办法及相关要求

1各级工会要在“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助学”活动期间,做好困难单亲女职工家庭情况的摸底工作,必须将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731元的、符合助学条件的单亲女职工信息及时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

2对于符合上述工会救助条件的困难单亲女职工,职工所在单位要帮助其填写《北京市总工会2010年“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申请表》(见附件,可以从首都女职工网站www.sdnzg.com下载),连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子女就学证明(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复印件一同上报,由各区、县、局、集团、公司、产业、直属基层工会于2010820(星期五)前,将本地区、本系统的申请材料,报北京市温暖基金会(市总工会三号楼一层)。

同时请各区、县、局、集团、公司、产业、直属基层工会通过温暖基金会网站www.wnjj.org公告栏下载并填写《北京市总工会2010年“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统计表》,于2010820(星期五)前将电子版表格报送至 wnjj@bjzgh.org

3经评审后于9月中旬统一发放救助款。

4联系人及电话:

北京市温暖基金会  李芳芳   65592577

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李颖 袁文俊  65592811

 

附件:北京市总工会2010年“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申请表

 

 

北京市总工会

                          2010年7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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