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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工作的通知

   2013-08-18   本文被访问次数:27201

 

京工办发2013〕49
各区、县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有关部门:
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工作,是北京市总工会实施首都女职工“关爱行动”的具体体现,也是全市各级工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总工会2008年开展此项活动以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2013年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工作,对全市在档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学费按学前、义务教育、高中、高等教育四个阶段进行救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数据库中,且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含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单亲困难女职工。其中,子女今年6月参加高考,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不在此次救助范围,由各级工会指导并帮助其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申请民政部门的一次性入学补助金4500元。
二、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参照下表:
子女
就学阶段
学前教
育阶段
义务教
育阶段
高中阶段
(高中、中职)
高等教育阶段
高中教
育阶段
职业教
育阶段
高职
专科
(一年级除外)
全日制
本科
(一年级除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补助标准
(元/生/年)
3000
300
 2000
   4000
三、救助资金来源
救助资金来源为北京市温暖基金会“淦清助学基金”、“京汉单亲母亲爱心基金”和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中的女职工“关爱行动”专项资金
四、救助办法及相关要求
1、各级工会要在“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活动期间,做好单亲困难女职工家庭情况的摸底工作,必须将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740元符合助学条件的单亲困难女职工信息及时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
2、各区、县、局、集团、公司、产业、直属基层工会要认真组织符合助学条件的单亲困难女职工填写《北京市总工会2013年“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申请表》(附件1),盖上公章并于2013年8月25日(星期日)前,将《北京市总工会2013年“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申请表》(附件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子女就学证明(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复印件、《2013年“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汇总表》(附件2)一同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同时,将附件2电子版发至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邮箱sdnzg@163.com
3、市总工会统一审核申请材料后,将于9月上旬将符合助学条件的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的助学资金发放至相关单位或直接打入职工本人的“京卡.互助服务卡”中。
 
附件:
    1.北京市总工会2013年“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申请表
    2.2013年“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汇总表
 
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3年8月15日
 
(联系电话:65592811;联系人:女职工部郝丽丹、张洋;
邮箱:sdnzg@163.com)

本文编辑: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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