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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招录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2023-11-15   本文被访问次数:682

根据《2023年北京市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招录公告》,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以及招录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因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招录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11月17日(星期五)9:30--12:00;

11月18日(星期六)9:30--12:00

2.资格复审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亦城工匠学院会议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6号中航国际北京工业园2号楼三层)

二、审核具体要求

请考生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含证件正反面);

2.户口本(复印件含户主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及本人户口页);

3.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及学校证明);

4.本人报名表(公招网“个人中心”自行打印);

5.学历认证材料(其中境内学校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动关系协调员);

7.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8.本人签字的 《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附件2)。

考生应对所提交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在招录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注意事项

1.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2.请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于11月16日下午17:00前,将自愿放弃说明通过邮箱发送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邮箱地址:kfqghoffice@163.com。

3.因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招录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关注后续通知,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回复招录单位发送的电话或短信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67880166



附件:

1.2023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招录资格复审名单

2.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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