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7 本文被访问次数:1242
2023年北京市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招录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2023年北京市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招录公告》要求,在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根据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具体入围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职工服务中心(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金丰和商务苑北门一层106室)
四、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要求考生本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报名表(公招网“个人中心”自行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若考生为集体户口,需持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并提供有效期6个月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5、加分资质(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水平证书)。
6、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有效期6个月内的存档证明。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由于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请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于11月18日下午17:00前,将自愿放弃说明通过邮箱发送至西城区职工服务中心,邮箱地址:xcghfw@bjxch.gov.cn。
2、考生应对所提交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在招录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3、因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招录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六、其他事项
1、后续面试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近期关注公招网及12351职工服务网,并保持通讯畅通。
2、咨询电话:82024625
附件:西城区总工会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招录资格复审入围名单
北京市西城区总工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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