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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帮扶

   2015-12-31  

          帮扶中心是工会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的有效载体,是送温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会组织要坚持面向职工、及时帮扶、快捷准确、释疑解惑、因地制宜、长期坚持的原则,努力把帮扶中心建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展示工会形象的窗口,调解劳动关系矛盾的渠道,依法维护困难职工合法权益的阵地。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基本职责
根据本地实际和工会自身能力,通过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多种形式,为困难职工提供直接、快捷、方便的帮助和服务,与有关部门配合,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在就业、医疗、生活、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帮扶重点是下岗失业人员和老、弱、伤、病、残职工及因遭受意外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重)病等原因造成的困难职工群体。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制度建设
帮扶中心要建立信访接待、职业介绍和培训、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项制度。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要建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项制度,重大事项须由集体研究决定,做到帮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建立信息沟通与联系制度,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和职工所在单位联系,加强同工会领导机关、各相关部门联系,就解决职工权益保障问题进行沟通协商,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机构设置
帮扶中心作为工会维权常设机构和形象窗口,要有相对固定的场所、人员和经费来源。各地可根据实际,确定帮扶中心设置形式,具体方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确定。帮扶中心的工作人员应由具有一定理论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金筹集
稳定的资金来源是帮扶中心开展工作的可靠保证。要通过政府拨款、工会经费投入、社会捐助等方式筹集资金。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帮扶中心的资金支持,通过多种形式筹集社会资金,努力拓宽资金和物资筹措渠道。地方工会要加大对帮扶中心的资金投入力度,拿出必要的经费用于帮扶中心。要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帮扶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接受政府财政、审计和工会审计监督。要建立物资登记、统计制度,帮扶款物发放要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帮扶资金和物品用于最困难、最需要帮扶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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