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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表现确不佳 拖欠工资更违法
大兴总工会帮职工讨回拖欠款

   2010-03-12  

职工日常工作,表现肯定有好有坏。规章制度健全的用人单位,根据职工的表现,应该有一套健全且行之有效的奖罚制度。可是有些法律意识差、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的用人单位却采取扣发职工工资的方式来惩罚表现不好的职工。节前,大兴区总工会就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因职工讨薪而起的劳动纠纷,不仅使职工受到了教育,也使企业增强了法律意识,加强了管理规范。


自称欠薪十几万  讨薪无门到工会

今年113日,一个姓郑的职工来到大兴区总工会权益部,请工会帮他讨要公司拖欠的工资和工程款。据郑某说,他是北京市某公司大兴分公司的职工,在公司负责跑运输。2007年,他自己出资三万元买了一辆货车,挂靠在公司名下,该车的户名是公司所有,发票也都是以公司的名义开的。因此他开车为公司跑运输,公司除了应支付他正常的工资外,还应该支付他一定数额的工程款。

郑某声称,公司欠他工资及工程款共计11万余元,另外公司还没跟他签劳动合同。为了讨要被拖欠的工资及工程款,他曾经先后多次到公司要钱。但是公司对他极其不满,坚决不给,双方甚至还为此发生过冲突,直到110赶到现场才制止住事态。因为被打过,郑某再不敢出面找公司要钱了。但是眼看年关将至,拿不到钱又没办法回家过年,于是他找到了大兴区总工会。

大兴区总工会了解了情况之后,立刻跟西红门镇工会取得联系,要求镇工会本着对职工负责的态度,尽快了解情况,予以解决。西红门镇得到消息后高度重视,当地党委、镇政府领导主动过问,要求尽快为职工讨回薪酬。西红门镇工会得到消息后,立刻与公司经理取得联系。在交谈中,西红门镇政府工会主席刘玉涛感觉到,企业对该职工的态度十分强硬,不仅如此,经理还说了一些让人颇感意外的情况。


职工表现确不佳  拖欠工资更违法

公司的经理是个明白人,他对郑某的态度非常反感。他对刘主席说,这个职工在公司工作时,经常多记工资和工程款,这些事情公司一直知道,但是并没有跟他计较。这些倒还算是小事,最令该公司副经理生气的,是郑某还经常利用出外运输之便,盗卖公司的油。

原来,公司一向采取的是给运输车辆集体加油。但是奇怪的是别人的车加一次油一般能用三天,而郑某的车一般是一天就用光了油箱的油。郑某的车加油量与行驶里程数根本不符,加油量大大超出行驶里程数。公司对此现象虽然有所察觉,但是由于管理人员少,管理又不是很规范,因此迟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直到有一天,公司的行政人员小李出去办事,刚好看见郑某的车在前面。走出一段路程之后,小李发现郑某偏离了他本该走的送货路线,绕弯走了别的路。由于觉得事有蹊跷,他就尾随着郑某的车来到一处加油站,亲眼看到郑某卖油的经过。小李回到公司向经理和副经理作了汇报。公司对于郑某的行为很气愤,就不再给他按月发放工资了。

了解情况后,大兴区总工会副主席刘占忠和工会权益部王部长以及西红门镇工会的刘主席一起,先后几次到公司进行调解。刚开始,公司领导对郑某的态度非常反感,一提起他的名字,气就不打一处来。刘占忠副主席巧妙地安排郑某在门外等候,自己先行与公司领导沟通。通过沟通,先使对方的火气消减,然后再安排双方坐下来谈。

刘占忠副主席等人告诉公司经理,职工有过错,公司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对其作出处罚。但是不签劳动合同,扣发职工工资,这两种行为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如果职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就必须赔偿双倍工资并补发工资。在做了大量工作后,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拖欠郑某的工资共计三万元。现场拿到钱之后,郑某非常感激工会的各位领导,表示这次很受教育,以后会好好工作。稍后,公司又就工程款结算的事情专门找到郑某,给他打了欠条,等公司财务放假回来就如数支付给他。郑某很是感动。


职工行为该检点  单位制度需健全

法律专家解释说,本案的关键其实在于公司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混乱,缺乏对违纪职工的处理方案。本案中职工的行为的确不检点,应该受到严厉的批评和处罚。但是公司也并非没有过错。

首先公司应采取有效的管理方法,严格管理运输车辆加油环节,不给职工钻空子的机会。其次,对于加油量与行驶里程数不相符的车辆,公司应该出台相应的处罚制度,对违纪违规的职工严厉处罚,以儆效尤。另外,其实跟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只是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是对职工义务和行为的约定与规范,对公司合法权益也起到保护作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

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

午报记者 班子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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