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31
答:养老保险费应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时、足额共同缴纳。
城镇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企业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企业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人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183号令确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月缴纳。
城镇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
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作基数;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企业以全部城镇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为平衡过渡,根据183号令,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同时,最低缴费基数的调整实行五年过渡,时间从
本网站由北京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主办 版权所有@京ICP备11036235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虎坊路13号 邮编:100052 电话:12351
网站访问量: